任何犯罪都有追溯期限,渎职罪也不例外,渎职罪下的具体罪名的追溯期根据具体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罚来确认追诉期限。下面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渎职罪有追溯期吗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
一、渎职罪有追溯期吗
渎职罪是类罪,包括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寻私枉法、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等罪,法定最高刑有三年、五年、七年、十年和十五年不等。所以追诉期限也就包括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渎职罪的常见情形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35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可以将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
(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
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
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三、渎职罪的救济手段
渎职罪的犯罪行为从法益上讲妨害和侵害的是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但往往也会造成对人民群众个人利益的直接侵害,比如环境监管失职、传染病防治失职,又如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最等,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如有发现应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并向纪检监督等部门进行反映和举报。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渎职罪有追溯期吗的全部内容。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期间的话,犯罪分子就会逍遥法外,所以在遇到犯罪时应及时报警。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