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公安局立案或者检察院监督或者是法院进行审判的时候,当事人如果对其中的办案人员有异议的话,是可以下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其工作人员进行回避的。那么小案件可以换警官吗?下面由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小案件可以换警官吗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提出回避要符合法定条件,并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的权限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作出回避决定及复议决定的时限: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法官回避制度,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都有提及,决定法官回避的人员,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三、申请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审判人员如与案件有厉害关系,影响案件公证处理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法官回避制度的法律规定,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审判人员回避制度有如下一些规定:
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的条件: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以上就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小案件可以换警官吗”的相关法律。根据我国相关的回避原则,只要当事人提出合理的异议时,就可以更换警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北京刑事律师网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