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的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或者手续费严重的行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的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团体。贿赂犯罪不限于国有企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单位行贿罪是一种主观的、直接的故意犯罪。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贿赂犯罪立案的标准是: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受贿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不满二十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贿赂三人以上;
(三)利用非法所得进行贿赂;
(四)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国家保护工作人员的贿赂等监督管理职责,严重危害人民生活,危害公共生命财产安全的;
(五)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六)其他严重情节。以上是法律规定的提起贿赂犯罪的标准。
法律依据:《刑法》第393条:单位贿赂犯罪单位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进行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回扣,处理费用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金。对通过贿赂取得的非法所得,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几个问题的处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贿赂规定的“严重情况下”段落:
(一)贿赂的金额超过200000元小于100万元;
(二)行贿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贿赂三人以上;
(三)利用非法所得进行贿赂;
(四)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国家保护工作人员的贿赂等监督管理职责,严重危害人民生活,危害公共生命财产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