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要逮捕吗?
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一)在恶劣情况下追赶、飙车;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经营校车业务或者严重超限载客、载客或者严重超限规定速度的;
(四)违反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如果他们符合逮捕条件,就必须将他们逮捕又逮捕。
二、逮捕的先决条件:
(一)证据条件。逮捕证据条件是指有证据证明犯罪发生的证据。
1.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即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并有证据证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那么就没有申请逮捕的问题。
2.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即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罪、被告人所犯的罪。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行为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
(二)刑罚要求逮捕的刑罚要求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三)必要要件逮捕的基本要件是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必要条件,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使逮捕成为必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三、逮捕:
(一)可能犯新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实际危险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证言、供的;
(四)可能对受害人、检举人、控告人进行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逃跑。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