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会判刑吗?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打击报复、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组织人民群众进行斗殴,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聚众犯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聚众犯罪。然而,并不是所有参与斗殴的人都构成了斗殴罪。聚众犯罪的主体只能是聚众的主要构成要件和其他积极参与主体。
所谓要素,是指在组织、策划、指挥集会活动中起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与者,是指在聚会中起重要作用的主要分子以外的犯罪分子。普通参与人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根据《刑法》第29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元素和其他活跃的参与者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拘留,或控制不到三年,和首席元素和其他活跃的参与者参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处徒刑三年以上十年:
(1)那些多次付出了多少;
(2)无组织的;
(3)武装起来,准备战斗。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杀人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攻击罪]聚众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参加战斗的;
(2)多次聚众斗殴,社会影响大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工具上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那些聚集起来用武器战斗的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