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是一起开庭吗?
聚众斗殴罪是故意聚众斗殴,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这类犯罪首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机关调查完毕,以聚众犯罪论处,移送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对立案内容进行审查,然后决定开庭时间。对于那些到达的案件,他们需要一起上法庭。对尚未到案的,分别起诉。一般情况不复杂,也没有遗漏或补充证据。第一次开庭后有补充证据,需要进行质证的,可以进行第二次开庭。根据《刑法》的规定:校长和其他活跃的参与者应当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不到三年,和校长和其他活跃的参与者应当判处三年多。
不到十年监禁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那些多次付出了多少;
(2)多次征战,社会影响大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进行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聚众斗殴的;
(2)多人聚集,多起斗殴和大规模社会影响;社会秩序严重混乱;那些聚集起来用武器战斗的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