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延误邮件投递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行为对象是邮件,即通过邮件企业寄递的函件、邮包、汇款通知、印刷品、报刊等。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邮件投递;二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本罪是由特殊主体即邮政人员构成。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延误邮件投递会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北京刑事律师:什么是故意延误邮件投递罪?
2020-03-11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