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妨害社会管理罪,很多人可能不是很清楚,其实其针对的不是某一种犯罪行为,而是指一系类犯罪行为,具体包括的罪名也是比较多种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妨害社会管理罪有哪些?接下来由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妨害社会管理罪有哪些
妨害社会秩序罪包括以下罪名:
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非暴力及威胁故意阻碍公安、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指以阻碍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为目的。
招摇撞骗罪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定诈骗罪(法条竞合);冒充警察招摇撞骗从重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指有本罪行为用于诈骗、招摇撞骗的,是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指需情节严重;单位犯本罪双罚制。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仅)获取国家秘密。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指非法持有且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同时触犯其他涉密犯罪的对本行为不单独定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指需后果严重;有本罪行为窃取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不单独定本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指故意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侵入同时实施其他犯罪的属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需后果严重;直接毁损硬件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等;有本罪行为实施其他犯罪的属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5年以上。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指指拒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单位犯本罪双罚制。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指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首要分子3至7年,其他积极参加的3年以下。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指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首要分子5至10年,其他积极参加的5年以下。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指需情节严重;只处罚首要分子。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指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5年以下,造成严重后果的5年以上。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指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5年以下,造成严重后果的5年以上。
聚众斗殴罪指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3年以下,有以下情形的3年以上: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造成轻伤的定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寻衅滋事罪指客观方面表现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定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定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与抢劫罪区别在于公然且不在意财物价值;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区别在于不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拦截追逐妇女并强制猥亵、侮辱的,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区别在于前者寻求刺激无端生事,后者事出有因系为达到个人目的。
二、妨害社会管理罪的基本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生活秩序以及环境自然资源的管理活动。
2、在客观方面,具有危害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环境自然资源的行为。这类犯罪的客观方面大多以情节严重或者造成较为严重的结果为必要条件。
3、在主观方面,大多数犯罪必须是故意,少数犯罪主观方面有过失。
4、这类犯罪的主体,多数犯罪为一般主体,少数犯罪为特殊主体,其中一些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三、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多少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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