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故意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性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故意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恐怖信息,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实施的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和地区的危险信息。
编造,是指根本不存在的事实;
传播,是指散布,使其流传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直接制造不安定的社会因素。
二、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编造虚假的恐怖信息;
2、行为人传播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
3、行为人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
4、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制造恐怖和不安定情绪是明知的故意行为,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编造、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罪,刑法规定:
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