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别人进酒店抢劫
据报道,周女士来到位于大学东路永恒朗悦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周女士刷卡进屋。在她关门之前,两名男子从后面推进了房间。两名男子用房间里的被子把周女士裹起来,发现周女士想呼救。其中一名男子拿出锋利的刀刃,威胁说:只要我们今天不想伤害你,但如果你不听话,就不要责怪我下毒。。随后,两名男子搜索了周女士200多元的现金、手机和银行卡。两名男子还强迫周女士逐一说出每张银行卡的密码。抢劫成功后,两名男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宽胶带,封住周女士的嘴。然后酒店工作人员赶到,救出周女士,并报警求助。
是否构成入户抢劫?
入户抢劫"家庭应进行实质性的解释,家庭应强调其家庭生活的功能特征,与外部世界相对隔离的地方特征只是功能特征的补充。对于门店一体化,场所内部生活和经营区域相对分离的,可以确定为家庭;难以区分的,可以在非营业期间确定为家庭。
"入户抢劫"中国家庭的认定是近年来抢劫案件司法认定中比较复杂的问题之一。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案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第1 款指出:"'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而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庭院、牧民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又于2005 年6 月8 日发布了《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根据解释第一 条的规定,确定'入户抢劫'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户'的范围。'户'这里是指住所,其特点是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前者是功能特征,后者是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酒店、临时棚屋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有上述两个特征,也可以认定为家庭。
在这种情况下,酒店是否认定为家庭是家庭抢劫的关键,我认为酒店不属于家庭范围,因为酒店不属于家庭生活场所,同事根据抢劫、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酒店不应认定为家庭,所以案件只是普通抢劫,不是家庭抢劫。
以上是跟随他人进入酒店抢劫,是否构成家庭抢劫相关法律问题,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详细咨询法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