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将女婴弃置医院
王在网吧认识了他的女朋友。2016年3月4日,王的女朋友生下了一个女孩。3月9日,王的女朋友意外摔倒后,情况严重。王抱着女儿把女朋友送到江湾医院。经诊断,王的女朋友是颅内出血,因病情危重,当天被转到第一人民医院。转院时,由于王没有时间照顾女儿,他把女儿交给江湾医院暂时照顾。不久,王的女朋友因救援无效而死亡,王已经失踪。江湾医院不得不自己照顾小惠。在此期间,医院和公安机关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王,但王没有理会。2017年12月,王被公安机关逮捕。到目前为止,受害者小惠已遗弃一年零九个月。
遗弃罪的相关内容
遗弃罪是指有赡养义务的人拒绝赡养老人、年轻人、疾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老年人、年轻人、疾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赡养义务的人。此外,要构成遗弃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即因遗弃造成严重伤害和死亡亡;被害人因遗弃而无所生活、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因遗弃而被害人绝望、被迫自杀的;行为人经过多次教育,拒绝改正,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险境地;遗弃手段非常恶劣(如在遗弃中殴打、责骂、虐待)等。
在这种情况下,王辩称抛弃孩子是客观上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女儿,王辩称主观上想抚养女儿,但王抛弃女儿在医院,一年九个月,没有拜访和照顾女儿,没有给女儿买任何东西,经过公安机关教育,仍不纠正,符合严重要求,王的行为构成遗弃。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老年人、年轻人、疾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支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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