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死缓期伤人
紫牛新闻记者独家获悉,他被判处缓刑两年,现在很有可能被撤销缓刑,改为立即执行死刑。原因是他在监狱里五次暴力伤害其他囚犯,造成两人轻伤,第一次轻伤发生在缓刑检查期间,在司法机关对轻伤的司法调查中,他再次伤害了其他囚犯,并造成了轻伤。在这方面,南京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吉星鹏是一个难以忍受的转变,并于今年11月底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吉星鹏三年监禁。目前,吉星鹏已上诉,判决尚未生效。判决生效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缓刑,对吉星鹏实施死刑。
听信谣言,丧心病,杀妻
20122008年5月8日,被告吉星鹏与被害人新新(化名、女性、22岁死亡)登记结婚。结婚三个月后,吉星鹏怀疑新新与他人有染。他们发生了冲突,并发生了几次争执。2013年4月24日晚,吉星鹏在与朋友聚会喝酒时,听到朋友们关于新新与他人有染的传闻。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吉星鹏酒后回家,与新新就朋友的故事发生了争执。在争执中,吉星鹏用菜刀和水果刀砍击并刺伤了新新的头部、胸部和背部以及四肢,导致新新当场死亡。在吉星鹏谋杀期间,他的父亲拨打了110报警,然后警方在他的住处逮捕了他。
如何判断缓刑期间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前未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前后犯罪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