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负责人多次实施猥亵
2014自2015年5月以来,何在托管中心(无营业资格)的几个房间里多次猥亵在托管中心吃午饭和休息的小学生卢(事件发生时不到12岁)。2015年4月29日凌晨,在托管中心二楼7名女学生休息的宿舍里,初中女学生裴被猥亵(事件发生时已满14岁)。
法院认为,何多次猥亵儿童,侵犯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在公共场所强迫猥亵14岁以上的女中学生,其行为构成猥亵妇女罪,并对其进行处罚。他是对陆、裴承担特殊责任的人员。他多次猥亵不满12岁的儿童,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猥亵儿童罪、强迫猥亵妇女罪,并处有期徒刑九年。
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对两个以上犯罪的犯人,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一定原则判决执行的刑罚。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前犯几种犯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后,刑罚尚未完成前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数罪并罚的具体规定包括:
(1)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但最高控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刑期不满三十五年,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年,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三十五年,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五年。有数罪判处附加刑的,仍必须执行附加刑,附加刑类型相同,合并执行。
(2)判决公告后再犯新罪的,按照先减后合并的规定,即原判刑减去已执行的刑罚与新罪判刑合并,所得刑期为数罪并罚后的刑期。
(3)判决后发现遗漏的,按照先减后减的规则,将原刑罚与新刑罚合并,然后减去执行行的刑罚。所得刑期为数罪并罚后的刑期。
在这种情况下,何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应当按照(1)的方法进行数罪并罚。
相关法条:
《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并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酌情决定执行总和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但最高管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得超过三十五年,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刑期不得超过三十五年。
有期徒刑、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管制的,执行有期徒刑、拘役后仍需执行。
在数罪中判处附加刑的,仍需执行附加刑,其中附加刑类型相同,合并执行,类型不同,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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