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特大走私象牙案
20172011年11月14日凌晨,南宁海关成功查获广西省凭祥市大湾弓村165颗非洲象牙(段),净重368.5公斤。经权威鉴定机构鉴定,这批象牙共有79颗象牙,86颗未加工的象牙切成段,价值很高2945.6万元。据了解,该批象牙经由中越边境凭祥市边境一通道偷运走私入境,后运输至凭祥市大湾弓村民房内藏匿,拟运往内地销售。11月28日,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该案是南宁海关今年以来查获的第二起涉嫌走私国家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的特大案件,也是近年来南宁关区一次性查获象牙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件。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以各种方式运输违禁品进出口或者逃避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罪属于走私武器、弹药、走私核材料、走私假币、走私文物、走私珍贵金属、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走私珍贵植物、珍稀植物制品、走私淫秽物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走私固体废物。
走私普通货物罪是一般犯罪,其余为特殊犯罪。走私珍贵动物产品罪的要素:侵权对象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珍贵动物及其产品的制度;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产品;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只能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犯罪。
本案涉及走私象牙,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属于特殊犯罪,符合要求的,依照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走私数量或者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不足10万元的,属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本案中,行为人走私象牙的价值超过1000万元。根据刑法的规定,情节特别严重,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银等贵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产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单位犯本条规定的罪的,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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