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开最大罚单
201620年12月20日,广东省惠州华侨兴集团下属的两家公司在财宝平台上发行的10亿元私募股权债券无法兑现。该私募股权债券由浙商财产保险公司提供担保保险,但该公司表示,广东发展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发行了担保担保。随后,10多家金融机构向广东发展银行询问并索赔债权。这暴露了广东发展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人公章、非法担保案件,涉及约120亿元,其中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银行巨大的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
据报道,事件发生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案件调查工作机制,领导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成立风险处置部际协调小组,多次召开部际联席会议,采取有力措施找出基础、处置风险、完善监管、堵塞漏洞,督促有关机构妥善解决个人投资者支付问题,坚决调查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
如何处罚私刻印章罪?
私刻公章罪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书、证书、印章,违反管理规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私人雕刻、伪造、变更公章的,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销售、盗窃、抢劫、毁灭国家机关的文件、证件、印章,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