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孩子弃尸水桶
在日本大阪宿舍川市,一名53岁的妇女因涉嫌遗弃尸体而被捕。20日,嫌疑人前往警察局自首,称我生了四个孩子,都扔掉了。警方在嫌疑人的房子里发现了四个装有类似婴儿遗体的桶,里面装着塑料袋,放在纸箱里。警方对遗体遗弃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
20上午,嫌疑人去警察局自首,说他生了四个孩子,把他们和混凝土一起放进了家里的桶里。经调查,警方在房间的壁橱里发现了四个桶,里面装满了混凝土和类似婴儿的尸体。经图像诊断,法医确认四个桶分别装有骨头。从1992年到1997年,四个婴儿出生后立即被遗弃。
残忍的母亲会如何被定罪?
1、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因财富、通奸、报复正义行为、毁灭犯罪证据、杀害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势头而杀人的;以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人,如火灾焚烧、长期冻结饥饿、逐渐肢解;日夜杀害亲属、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特定对象,造成强烈的社会震动,影响不良杀人;多人死亡,导致受害导致受害者亲属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犯罪人恶贯、群众强烈要求故意杀人等。
2、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主要包括:
(一)故意杀人防卫过当;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没有故意杀人,但在受害者的刺激和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杀人。
(四)被委托杀人,即根据被害人的请求,自愿帮助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综上所述,该女子杀害自己的四个孩子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以较轻的情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