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破佛头被盗
近日,四川省安岳县唐代悬崖造像佛头盗窃案一审判决,两名盗窃者被判处5年9个月有期徒刑,罚款4万元,2年5个月有期徒刑1.5万元。法院认定罪犯破坏佛像是毁灭性的。
据了解,当佛头被盗时,盗窃者被当地文化管理员的妻子拦住,不得不放弃汽车逃跑,留下的车辆为破案提供了关键线索。文化管理员的妻子因此受伤,后来获得了1000元的奖励。
昨天,国家文物局报告称,9月21日,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对木鱼山悬崖造像千年佛被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曾(化名)有期徒刑5年9个月,罚款4万元,陈(化名)有期徒刑2年5个月,罚款1.5万元。目前,与曾某一起盗窃佛头的张某(化名)仍在逃亡,已被警方列入网上追逃对象。
如何定罪盗窃文物?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大;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