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不堪被冒充发表不当言论
新浪娱乐讯 近日大S[微博]经常被莫名其妙地搜索,首先有网友冒充大S,以她的名义晒一张大的S与宋慧乔及其前男友李秉宪三人合影,被网友狂喷不合时宜。后来又挑起了大挑衅S与李亚鹏[微博]的关系称为大S评论李嫣是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李亚鹏也很生气S。11月15日,大S工作室通过微博发表声明,称为永远的后患S决定在Instagram她自己开个人账号,希望杜绝歪风。
什么是侵犯公民信息?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哪些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可以单独或者结合其他信息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联系方式、地址、账户密码、财产状况、下落轨迹等。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什么?
通过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发布的行为实际上是提供向大多数人提供公民的个人信息,并向特定人提供公民的个人信息。基于举重的法律原则,前者应被认定为提供。
《解释》第三条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视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经收藏家同意和匿名处理(不包括个人关系)是合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两种情况。
《解释》第三条规定,未经收集人同意,向他人提供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经处理不能识别特定个人、恢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