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逃税80多万
赵发现每个人对海外商品的消费需求都在增加。朋友圈的采购代理乘飞机出国,买东西回来卖就能赚钱。生活似乎很好。因此,2016年年中,她辞去了原来的工作,从事专业采购。在知道海外采购的货物需要纳税的情况下,赵仍将在日本、韩国大量采购化妆品、奢侈品等货物,通过行李藏匿、包装通关物流走私入境,通过淘宝店、微信等渠道销售牟利。2017年初,赵在回国检查时被海关查获。经调查,2016年中至2017年初,赵多次往返海外采购,累计海外采购价值约280万元,涉嫌逃税约80万元。
有关走私罪的规定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以各种方式运输违禁品进出口或者逃避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指控包括走私武器、弹药、走私核材料、走私假币、走私文物、走私贵重金属、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走私珍贵植物、珍贵植物制品、走私淫秽物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走私固体废物。
走私普通货物罪需要情节严重。根据《中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居民旅客从旅行检查渠道取得进入境外的自用货物,总值不足5000元,限于自用。数量合理的,免税放行;超过5000元必须纳税。盈利货物,无论价值如何,都需要向海关申报,并按照规定纳税,否则涉嫌走私。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走私普通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不足10万元的,按照一般走私行为处理。逃避应纳税额超过10万元,即刑法第153条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较大,构成走私普通货物、货物罪。
在这种情况下,赵属于走私普通货物,其逃税应缴税额超过10万元,应定罪处罚。
相关法条: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依照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罚:(一)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因走私被二次行政处罚后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逃税罚款。(二)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逃避应纳税额的罚款。(三)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没收财产的罚款。
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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