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获网络诈骗
今年6月,南岸警方收到群众张先生的报告,称自4月以来一直在网络平台上投资期权期货交易,但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损失40多万元,怀疑该平台涉嫌欺诈。此后,南岸警方收到了其他群众的类似报告,南岸警方立即立案调查。
经初步调查,警方发现案件是利用互联网建立虚假期权期货交易平台,通过欺诈背景数据,使投资者损害一系列欺诈案件,犯罪团伙窝点主要分布在成渝,估计涉及数百人。
如何判断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
《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的,属于大额;个人诈骗公私财产3万元以上的,属于大额。
个人欺诈公私财产超过20万元的,属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大是认定欺诈犯罪特别严重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情节。欺诈金额超过10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特别严重:
(一)诈骗集团主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欺诈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 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救济、医疗资金,造成严重后果;
(五)挥霍诈骗财产,使诈骗财产无法返还;
(六)使用诈骗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因诈骗受到刑事处罚;
(8)死亡、精神障碍或其他严重后果;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