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男孩硫酸泼人致死三伤
鉴定人员到达后,现场收集线索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23岁的张姓男学生涉嫌与台湾大学心理系的23岁谢楠发生情感纠纷。20日凌晨,张楠带着两瓶强酸和锋利的武器前往台湾大学研究所的一个女宿舍,与谢楠谈判。当时,在谈话中发生了争执。张楠甚至用强酸泼在对方身上,影响了另一名姓罗的男学生和女舍主管。谢楠被烧伤,紧急送往医院。目前,插管尚未脱离危险。罗楠和女舍主管受轻伤,没有生命危险。
据骆男表示,张男来谈判时本故作轻松,聊的都是琐碎小事。女舍监提醒他说,“私事回家再解决,现在时间有点晚了”。但张男却一直说,“再给我10分钟”,之后他从侧背包里拿出两瓶红色盖子的不明液体,一开始还打开盖子作势要喝,意图让人以为是饮料。
罗楠说,因为张楠想喝酒,他放下了警惕,但谢楠当时质疑道:那是什么?是什么?不要靠近,但张楠不理会,自言自语地说着自己的事。女舍监视张楠不断拖延,再次提醒她:你该回去了。。这时,张楠突然兴奋地说:我现在很兴奋,盖不上!
女舍主管本来说要帮他盖上,但是张楠忽略了,情绪一时控制不住就往对方身上泼酸。谢楠全身烧黑,罗楠和女舍主管手臂受影响。这时,张楠拿出一把尖刀割喉,最后因失血过多当场受伤。据报道,谢楠和罗楠的同学听到这件事后都赶到了台大医院,十几个人在现场看起来很庄重。警方正在澄清此案。
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
故意伤害应当作出赔偿,故意伤害赔偿范围为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工作费用、营养费用、住院食品补贴等,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残疾水平,那么,故意伤害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故意伤害赔偿,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根据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的实际金额确定。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起诉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的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起赔偿。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交通费:
交通费用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送人员因医疗或转院而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用以正式账单为依据;相关凭证应符合医疗地点、时间、人数和次数。
5、住院伙食补贴:
住院食品补贴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食品补贴标准确定。
受害人确实需要到其他地方接受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和食品费用,应当赔偿其合理部分。
6、残疾赔偿:
根据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残疾确定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精神抚慰金。
8、营养费。
具体赔偿金额应等待医疗结束,确定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工作延误费用等项目,并委托司法评估中心进行残疾等级评估和护理依赖评估,然后根据当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