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上卖香烟被判刑
福建张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销售香烟,但未取得烟草垄断许可证。张使用网络微信,QQ以其他方式与他人24万元,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被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最后,法院判处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三年监禁,缓刑四年,罚款3万元,非法收入10万元,依法没收。
如何构成非法经营罪?
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五倍以上罚款或者没收财产:(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特殊项目或者其他限制销售的项目;(2)销售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4)其他严重扰乱城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香烟属于特殊商品。张未经许可销售香烟的,属于法律规定的(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特殊商品或者其他限制销售的商品,达到法定金额的,张构成非法经营罪。
经营销售业务,必须有正式的渠道,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将受到应有的惩罚。以上是如何在微信上销售香烟的相关内容。欢迎咨询法邦网络的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及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