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团伙赃俱获
20175月16日上午,江夏区公安局山坡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铁路巡逻员发现山坡街附近的一座古墓疑似被盗,并用手机拍了几张现场照片。警方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根据警方提供的照片,警方转移了周围的监控视频,经过大量的访问和安排,锁定了两辆车。车上有六名男子,最初被确定为嫌疑人。9月6日上午,根据可靠的线路报告,盗墓团伙再次来到江夏金口,警方控制,18点左右,一辆雪铁龙汽车从拐角处,看到车辆挡道,汽车覆盖着土壤男子下车检查情况,警方控制,迅速控制三人,当场在汽车后备箱包装中发现一个白色瓷碗,一个蓝色瓷碗,一面损坏成3块青铜镜和一个青铜斗。
我国如何规定盗墓犯罪
《刑法》将《盗墓犯罪》规定为第三百二十八条的《盗墓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2)挖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集团的主要成员;(3)多次挖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4)挖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盗窃珍贵文物或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
盗墓破坏中国古代文化遗址和古墓遗迹是刑法规定的犯罪。以上是盗墓团伙如何规定盗墓犯罪的相关内容。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及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