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追藏羚羊
20172000年10月6日,一些网民在微博上发帖称,两辆白色越野车追逐和碾压藏羚羊,导致几只藏羚羊受伤和死亡。事件发生后,许多拉萨网民发布了涉嫌越野车的照片和视频。在网民发布的照片中,你可以看到一辆越野车靠近一群羚羊动物。在另一张照片中,两辆白色越野车停在拉萨一家酒店的门口。随后,一些人说他们已经向警方报告了位置信息。根据网民的报告,西藏自治区拉萨公安人员在下午3点左右参与了调查,西藏林业部官方网站也发布了网民报告的相关通知。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狩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非法狩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当提起诉讼。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物种 国际贸易公约的野生动物和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藏羚羊是中国一级保护动物。非法猎杀藏羚羊构成刑事犯罪,根据非法猎杀、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以上是非法猎杀、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相关内容。欢迎咨询法邦网络的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及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