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打掉了租房黑中介
个人住房,精品单间,无线,每月2200元……20172008年8月,张女士在网上看到北京太阳宫圣鑫家园社区的一条租赁信息后,觉得价格合适,于是联系了广告上的预留电话,约定了看房时间。几天后,自称房东的王带着张女士去看房子,但没有达成协议。王把张女士介绍给马。马带领张女士来到新纪家园社区。张女士觉得价格和地理位置都很合适。她没怎么想,就和马签了租房合同,交了房租和押金。
然而,没过多久,马就向张女士要了1000多元,理由是她支付了物业管理费、网络费和卫生费。几天后,张女士接到了另一个奇怪的电话,对方说张女士租的房子是他帮忙介绍的,还需要支付3000元的中介服务费。然而,马在看房子时并没有提到中介服务费。张女士拒绝后,多次被马和同伙催促和言语威胁,张女士向警方报案。
北京警方梳理了该市最近的租赁报告信息,发现太阳宫地区有几起类似的报警,嫌疑人的犯罪方法是一样的。北京市公安局移动调查组与朝阳分局刑事调查支队、太阳宫派出所等部门成立了工作组进行调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马某等人供认了冒充房东出租房屋,强行向租户索要服务费的事实。据犯罪嫌疑人马每天都在太阳宫圣鑫家园社区和新纪家园社区活动。犯罪前,王等人负责找房子,以租房为由联系真正的房东租房。然后马等人负责在网上发布租赁信息,冒充房东带租客看房。看房前,他们说没有中介费没有中介费,签订了租赁合同,收取了房租和押金,然后要求房客支付物业费、取暖费等
涉嫌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他人与己或者第三人交易是本罪的本质特征。所谓违背他人意志,是指他人不想向其购买商品而强行其购买,他人不愿出卖商品强迫其出卖、他人不肯提供服务,强迫他人提供,他人不愿意接受服务则强迫其接受。
租房时,要找正规的房屋经纪公司,仔细检查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信息。没有房产证的,必须出具购房合同,确认后再谈租房,谨防假房东诈骗。
此外,租房一定要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特别是对租赁期限、租金给付、修缮责任、签订转租、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等条款,要清晰、明确地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做到白纸黑字有凭有据。在缴费方式上,要注意正规中介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将款项汇款到对公账户而不是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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