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低头捡烟盒
经查明,2017年2月24日,何驾驶货车沿108国道从东向西行驶。因为前挡风玻璃上的烟盒掉进了司机的档位附近,何担心会影响驾驶,于是低头捡起烟盒。低头的那一刻,他驾驶的货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撞倒了前方正常行驶的人力三轮车,导致三轮车司机杨当场死亡。
事件发生后,他不知所措地委托旁观者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为:何承担全部责任,杨没有事故责任。事件发生后,他积极与受害者的近亲达成协议50.31万元的民事赔偿协议,并得到了受害人近亲的理解。公诉机关认为,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构成交通事故罪,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因此依法起诉,被城固县人民法院判处10个月监禁,宣布缓刑一年。
死亡赔偿数十万,被判刑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在生活中往往被混淆,那么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呢?
(一)危险驾驶罪和交通事故罪的定义
2011200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8)》正式颁布实施,危险驾驶的有关规定也正式发挥其作用。根据本规定,所谓的危险驾驶犯罪,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争,情节恶劣,或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拘役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只要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1) 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
这两种犯罪的主要要素是相同的,只要有刑事责任能力,人们就可能成为这两种犯罪的主体。然而,这两种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不同的。危险驾驶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驾驶员知道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仍然让酒后驾在道路上行驶。交通事故犯罪是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本身可能知道他的违规行为会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后果,或者已经预料到,但轻信可以避免,造成这样的后果。
(2)对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的要求不同
危险驾驶罪要求驾驶员醉酒驾驶。只有当驾驶员含量大于 (等于)80mg/100ml时,驾驶机动车才属于醉酒驾驶。醉酒时,驾驶员在道路上犯有危险驾驶罪。在交通事故罪中,醉酒驾驶对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没有要求。只要酒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严重伤害,并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当然,情节明显,危害不大,不能视为犯罪。
(3)对后果的要求不同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危险犯罪。只要驾驶员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就可以构成本罪。不需要严重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的后果。交通事故罪是结果犯。如果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需要造成一人以上严重伤害,并对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则应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交通事故。
(4)量刑的差异
交通事故罪的量刑有三个等级。(1)犯交通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危险驾驶罪只规定了拘役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以上是开车时低头捡烟盒,赔偿数十万人死亡并被判刑的简要介绍。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