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8月15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某写字楼内,一家互联网营销公司刚刚开始一天的工作。该公司销售部的50余名员工分别坐在自己的工位前,准备开始给通讯录里的“客户”打电话。“您好,您是XX公司法人吗?你的公司想做网络营销吗?与此同时,在网络教育培训机构,也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他们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考生的注册信息,掌握谁,什么时候需要申请学校,然后向考生推广相关课程,以获得非法收入。
815月15日上午,北京警方派出300多名警察将近100家公司带回调查,均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
20172006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司法解释指出,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50多条行踪信息、通信内容、信用调查信息、财产信息;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多条;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多条;非法收入5000元以上的,认定为 严重。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仅要坚决杜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还要积极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以上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内容。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及时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