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月薪5万,手机999元
该男子李伟(化名)月收入超过5万元,甚至在营业厅展示了价值999元的手机。9月15日,记者从上海浦东警方获悉,盗窃手机的犯罪嫌疑人李伟已被警方逮捕。
据上海警方介绍,李伟最近前往浦东一家移动营业厅办理手机业务。排队时,他拿起展位上的手机。在比赛中,他发现手机的防盗链是松动的。一想到这一点,他就有了把手机作为自己的想法。他摘下防盗链,继续假装玩手机,而他的身体一步一步地远离展示柜。
环顾四周,李伟确认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盗窃为后,李伟把手机放进了裤袋里。他认为自己是无缝的,没有选择立即离开营业厅,而是继续等待,直到手机业务完成。
营业厅的监控记录了李伟盗窃的整个过程,他的业务记录了他的个人信息。浦东公安局浦兴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按照上述线索,在李伟居住地逮捕了他。
到案后,李伟供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并解释说,他是一时的困惑,产生了邪恶的想法。据了解,李伟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月薪超过5万元,拥有研究生学位。
盗窃立案标准
虽然月收入超过1万元,或研究生学位,但意识形态意识不合格,因为一部价值999元的手机产生了邪恶的想法,一个想法的差异,让自己走上非法的道路。
那么手机只有999元。这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盗窃的立案标准?每个省市的盗窃量刑标准都不一样地如何规定盗窃?
全国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大额;
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3万元至1万元以上的,为巨额;
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3万元至5万元以上的,为特别大。
上海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2000元以上的,为大额;
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2万元以上的,为巨额;
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1万元以上的,为特别大。
但是,如果盗窃案件的价值不够,这是否意味着男性可以逃避法律处罚?当然,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欺诈、抢劫、抢劫、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害公私财产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在此提醒大家,不要伸手,伸手就会被抓,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违法,更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