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厅官又出事了
1965年4月出生于河北省黄骅市,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工作,毕业于天津大学岩土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位,工程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9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督察张丽丽因严重违纪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注意到,46岁晋升为正厅级的女干部长期在天津港工作,在天津港爆炸后因疏忽等问题被撤职,降为副厅级。
双开通知显示,此人除了敛财外,还跑官要官,不按要求报告个人下落。
46岁的女干部升到正厅级
根据公开简历,河北省黄骅市人张丽丽出生于1965年4月,今年才52岁。早在2011年10月,她就被任命为南开区区委副书记,位居厅级。当时她才46岁。
从天津大学毕业后,他直接进入天津港务局工作,直到2011年8月晋升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在这个职位上呆了两个月后,她转到南开区,担任区委副书记、区长。
两年后的2013年8月,此人返回天津港集团,成为领导-党委书记、董事长。两年后,天津港爆炸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在该事件的调查报告中,中央建议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多名负责人给予党的纪律和政治纪律处分。其中,建议张丽丽撤销党内职务,将其降级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由于未认真履行职责,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和下属管理单位监督检查不到位,公司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失职失职,对上述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20162007年7月,对张丽丽严重违纪行为的审查报告获得批准,并确认职。
一年后的今天,张丽丽被双开。通知显示,她不仅筹集资金,吃喝,还违反组织纪律,跑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晋升。此外,此人未按要求报告其个人下落。
新闻记者发现,被指控不按要求报告个人下落的官员并不多。
今年8月,广西北海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前全职副主席张我伟因违纪被降职为主任。根据通知,此人除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外,未按要求报告个人下落,
更严重的表达是长期隐藏个人行踪。今年8月,齐齐哈尔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胡福绵退休6年,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根据通知,此人不仅收钱,还违反政治纪律,长期隐瞒行踪,脱离组织,转移违纪所得。
胡长清是情人,曾搞人间蒸发
官员们没有报告他们的个人去向。情况如何?湖北省纪委举了一个典型的例子。2016年1月,当地市委常委董某带着妻子和女儿到其他省份参观,而没有向区委报告他的个人去向。在此期间,由于紧急情况,该地区召集了相关负责人研究对策。董某因无法按时到达其他地方而暴露了违纪行为。
广东也发生也发生在广东。2014年10月,广州西汉南越王博物馆馆长吴凌云未提前书面请假或口头请假。他去石家庄邢台讨论邢台文物在广州的展览,去河北磁县参加学术研讨会,去武汉探亲。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解释说,一些党员干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就去哪,认为不是大事,没必要向组织请示。众所周知,请示报告制度是组织纪律的重要方面。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党员干部不按要求报告个人下落,背后可能有隐藏的感情。有些风格不正确,隐瞒组织到其他地方吃喝玩乐,无忧无虑;有些腐败,发现错误的情况,溜走;有些是出于其他目的。例如,十多年前,江西省副省长胡长庆代表省政府到昆明为世博会江西博物馆剪彩,然后从会场消失,难以找到痕迹。经核实,他调动了他的情人胡到广州办公室。
专家提醒,按要求报告个人下落等请示报告不是小事,而是检验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是否强、组织纪律是否严格的试金石。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加强组织观念和程序观念。请示和报告决不能走自己的路,反复无常。
她是谁?发生了什么事?
20162007年7月7日至8日,中共天津市委十届九中全会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纪检委员会关于张丽丽同志严重违纪行为的审查报告,确认了天津市委常委会今年2月23日对张丽丽同志撤销党内职务的决定;
张丽丽,原天津市委委员,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今年年初,国务院调查组宣布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张丽丽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内设职能部门和下属管理单位督促检查不到位,对公司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3]
依法双开
20172009年9月,据天津市纪委介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立案审查了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督察张丽丽的严重违纪行为。
经调查,张丽丽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接受了可能影响公平执行公务的宴会。违反组织纪律,运行官员,采取不正当手段晋升;不按要求报告个人下落;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诚信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平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他人资金,涉嫌贿赂犯罪。
作为党员的领导干部,张丽丽失去了理想信念,纪律意识薄弱,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后仍未收敛或停止。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报天津市委批准,决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没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资金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