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丈夫放火烧妻子摩托车
91月7日中午1点多,湖北省汉川市一对夫妇在离婚登记处门前发生争吵,丈夫烧毁了妻子的摩托车。
据了解,这对夫妇性格不合,两人见面到离婚登记办公室登记离婚,因为时间早,工作人员没有上班,妻子提出先走,时间回来,丈夫不同意,强迫留住女人,男人似乎喝了酒。双方发生了争吵和撕裂。
从监控中可以看出,当时女子径直走向摩托车,坐在车里,吴看到妻子徐先离开,愤怒地把妻子的摩托车推到地上,做了一个疯狂的举动,点燃了火把摩托车。
灭火后,火很快就熄灭了,但车被烧成了空架,该男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警方已通知他自首。
放火车猥亵公共安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危险、疫情、警察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二)投放虚假爆炸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威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吴公开焚烧妻子的电动摩托车不仅严重威胁了妻子的人身安全,而且还威胁到路上其他行人的人身安全和周围的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