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运输近70只夜鹭眼睛被戳瞎
太残忍了。为了方便运输,他们实际上戳瞎了夜鹭的眼睛。9月5日晚,广西公安边防总队防城港边防支队横江边境检查站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132只,中国马蹄脂120只,死体夜鹭90公斤。近半夜,苍鹭的眼睛被锋利的武器刺伤,有些被羽毛、鱼线或塑料绳绑在眼睛和脸上。当晚20点左右,横江边境检查站值班官兵在检查站定期检查从东兴到湛江的公交车。当官兵打开公交车行李舱时,他们闻到一股强烈的鱼腥味。舱内有6个大竹篮和7个泡沫盒与打氧机相连。当官兵在大竹篮里发现一批活夜鹭时,他们想打开泡沫盒进行检查。然而,司机推荐泡沫盒是花蟹。通过打氧机维护,打开盒子会导致花蟹缺氧死亡。在对话中,官兵发现司机出汗,看起来非常紧张。他们得出结论,盒子里必须有奇怪的东西,所以他们仔细检查了打氧机,发现打氧机没有通电。随后,官兵在7个泡沫盒子里发现活夜鹭和其他部分别扣留了14个泡沫盒子。
横江边境检查站副站长沈勇说:为了方便运输,犯罪分子用锋利的武器刺伤了近半夜鹭的眼睛。其余的夜鹭大多被羽毛、鱼线或塑料绳通过眼睛和脸捆住,嘴巴也被透明胶或绳子密封。。经清点,该站在公交车上查获了132只活夜鹭、120只中国马蹄铁和90公斤死夜鹭。据悉,中国马蹄蟹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物种之一。它仍然保持着原始生物的外观,因此被称为海洋活化石;夜鹭是广西的重点保护动物。由于数量的减少,它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2年濒危物种红名录低危级。
目前,该站已与当地渔政部门合作,于9月6日上午将中国马蹄蟹放入大海,并将夜鹭移交当地森林消防部门。
如何惩罚非法杀害国家保护动物?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狩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规定,在禁区、禁区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或者不需要处罚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物、狩猎工具和非法收入,吊销特许狩猎证书,处十倍以下罚款,一万元以下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吊销许可证、罚款 没收猎物、狩猎工具和非法所得,吊销特许狩猎证书,并处十倍以下、1万元以下罚款.自由裁量细化标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国家一级野生动物保护处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国家二级野生动物保护处八倍以下罚款;无猎物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国家保护珍稀野生动物是地球上宝贵的生物资源和财富,不能伤害国家保护珍惜野生动物的个人利益,否则不仅面临道德谴责,而且接受法律处罚,希望人类和动物能生活在蓝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