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姚刚涉嫌受贿
据《人民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调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前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贿赂,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调查,姚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规则,利用职权帮助他人和企业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报告个人事项;违反诚信纪律和生活纪律。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产,涉嫌贿赂犯罪。姚刚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没有宗旨意识,对政治规则漠不关心,破坏了资本市场秩序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政治生态,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受贿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贿罪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贿赂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是对贪污罪的量刑。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贪污罪,按照情节轻重处罚:
(1)腐败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腐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腐败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
未处理多次腐败的,按累计腐败金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认罪行,真诚悔改,积极归还赃物,避免和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第三项规定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同时决定减为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者假释。
受贿罪数额的司法解释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1、受贿罪数额较大,3万元-200000元
2、受贿罪数额巨大,2万元-3000000元
3、受贿罪的数额特别大,超过3万元
认定受贿罪情节的标准
1、较重情节:
贪污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同时有下列情节,
(1)贪污救灾、救援、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赠等特定资金;(2)因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受到党的纪律、行政处罚;(3)故意犯罪;(4)非法活动赃物;(5)拒绝解释赃物下落或配合追回;(6)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贿赂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有前款第二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3)为他人谋取晋升和调整职务。
2、严重情节:
贪污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
受贿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
3、情节特别严重:
贪污金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
受贿金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
在本案中,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姚刚因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他可以在相应的法定刑罚中判处相应的刑罚。有关刑事问题,请咨询法邦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