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介绍信在清华被拘留
近年来,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的校园旅游已成为中外游客参观北京大学的首选。据统计,2017年夏季,共有43万多名中外游客参观了两所大学,人数创历史新高。记者了解到,自7月校园旅游开始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内部保护部门每天派两名警察到两所大学进行实名制检查指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标志性建筑、景观区等关键部位的检查和护理,清理无照出租车摊位和出售小商品的游客。同时,地方分局全面加强了校园周边公安巡逻,并在重点区域和复杂路段派出了巡逻车组。进出人流集中的校门安排不少于两个巡逻车组。自校园旅游启动以来,地方分局科学部署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了校园旅游。
此外,交通管理部门还加强了校园旅游的专项交通指导措施。清华大学西门交通条件相对复杂,交通流量大,北京大学东门分别采用1 8、1 4服务模式,加强旅游高峰时段区域交通指导,严格防止机动车非法停车、公交车停车等行为。鉴于一些无证车辆跟随有证车辆进入校园,在车辆入口处设置两个伸缩门,以达到双重阻挡的效果。有些人喜欢这个商机,并收取费用带人们进入校园。据了解,暑假期间,北京警方依法拘留了30名扰乱人员,清理了30名非法游客和12名客人,扣留了53辆非法经营车辆。
伪造公文情节严重可以犯罪
校外人员使用伪造的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介绍信心带4名游客进入学校,其行为严重威胁了正常的校园秩序和参观环境,伪造公共机构或其他组织的文件、文件、文件违法,严重情况也可能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明文件、印章;
(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伪造、变造、变造的公文、证明文件;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销售、盗窃、抢劫、毁灭国家机关的文件、证件、印章,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组织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出售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照等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