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女子指路反诈骗3.3万
广西的魏女士善意地向两名男子指路。两名男子决定带她回家表示感谢。在路上,司机透露他们急需人民币,但他们只携带美国钞票,所以他们不得不兑换。他们说他们认识邮政银行行长,对方同意以高汇率兑换外币。相关人员从中获得佣金,但前提是每个人都必须先申请贵宾卡,另一方告诉魏女士申请贵宾卡需要5万元。一个人得到12000元。诚实的魏女士贡献了3.3万元的积蓄,交给司机保管。另一名男子找借口离开。银行工作人员提醒魏女士,她发现自己被骗了。经过警方半年多的追讨,犯罪嫌疑人李某平被捕。李某平解释说,由于投资失败和债务纠缠,他决定冒险实施欺诈。他们把秘鲁币谎称为美国钞票兑换给魏女士。他们还说,如果他们不贪小便宜,他们怎么会上当受骗?这件事不是很复杂。李某平因涉嫌犯罪被拘留。另一名男子决定是因为投资失败、债务纠缠而决定冒险实施欺诈。他们还没有好意识到魏女士和其他人仍在追捕。魏女士的经验,魏女士还没有好心帮助魏女士。
如何处罚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即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1。个人诈骗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那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个人诈骗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的,属于大额;
个人欺诈公私财产超过3万元的,属于巨额。个人欺诈公私财产超过20万元的,属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大是确定欺诈犯罪特别严重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情节。欺诈金额超过10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特别严重:
(1)欺诈集团的主要成员或共同欺诈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要罪犯;(2)惯犯或逃跑犯罪危害严重;(3)欺诈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迫切需要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4)欺诈救灾、救援、防洪、特许经营、救济、医疗资金,造成严重后果;(5)挥霍欺诈财产,使欺诈财产无法返还;(6)使用欺诈财产进行非法犯罪活动;(7)因欺诈受到刑事处罚;(8)死亡、精神障碍或其他严重后果;(9)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