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涉黑团讨债
20161月的一天,一群陌生的阿姨来到了河南省商丘市政法学院的家庭院。他们用扬声器大喊大叫,骂人,引起恐慌。由于高层社区将在家庭院南部建设,这将影响照明。居民向当地规划局报告后,现场停工。几天后,这群阿姨来到这里。
有些阿姨态度凶猛,辱骂威胁;有的阿姨好心劝他们听话,让他们不要再和南方高层社区的开发商过不去了。
家庭院代表李高(化名)拒绝后,被阿姨们用手指戳鼻子骂,有人推搡拉衣服。李高不敢骂,更不敢推他们。万一哪个阿姨突然倒在地上,假装生病死了?
20162003年3月,当地警方发现,有一个由平均年龄约50岁和约30名中老年妇女组成的债务收集小组。通常,这些人没有正式工作,依靠电话交换信息,帮助人们支持现场,参与各种债务纠纷、工程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等。
他们被雇佣,通过侮辱、侮辱、恐吓、殴打、破坏财产、占用公私财产等手段,直到对方不堪其扰,平静下来。
20172007年7月5日,河南省绥县人民法院判处阿姨团14名主要成员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挑衅罪,判处2至11年有期徒刑。
当地人称他们为阿姨的骂骂队,也有人说他们是第一个阿姨涉黑团。被判处五年监禁的阿姨之一高云(化名)因病被保释候审。(来源:网易)
黑社会组织犯罪组织犯罪?
根据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8》第294条的修订,黑社会组织应具有以下特点:(1)形成更稳定的犯罪组织,组织者、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通过非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获得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持组织活动;(3)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组织多次非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负、伤害群众;(4)通过实施非法犯罪活动,或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纵容,主导一方,在一定地区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财产;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第四款规定,前三种犯罪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几种犯罪的规定处罚。
非罪处理原因 根据前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实施其他非法犯罪活动或者被欺骗、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情节轻微的,不得作为犯罪处罚。这是该犯罪的非罪处理原因。
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的,从重处罚。这是本罪从重处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