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男人假装是学生,在网上请女家教,猥亵
凤凰信息报道称,2017年7月21日,熊先生从武汉51好家教网黄先生那里获取信息:青山建设二路需要初中英语家教,要求女生。熊小姐很快联系了李先生。李先生说他是一名高三学生,希望提高他的英语口语能力。他们同意第二天见面。
71月22日下午3:30,熊先生如约在49个邻居看到了李先生。李先生带她回家后,把她带到卧室。熊先生看到卧室里没有书,只愿意在客厅里说话。当熊先生问他时,他发现他犹豫了一下,眼睛盯着她的胸部。熊先生觉得不对劲,不得不离开。李先生从后面抱住她,猥亵她。熊先生挣脱了,大喊要报警,这样他就可以逃跑了。
据嫌疑人28岁的王说,他失业了,有吸毒和殴打他人的案件,找不到女朋友,所以他想在网上假装李先生欺骗异性老师进行猥亵。在58个城市网络之前,也引诱了24岁的研究生傅来,因为女孩很警惕,没有成功。
如何处罚强制猥亵罪?
将猥亵对象扩展到男性是性权利保护平等化的必然要求。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刑法都没有将强迫猥亵罪(包括强奸罪)的对象限制为妇女。另一方面,今天,男性性权利受到侵犯的案件已经发生。
强制猥亵罪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以性交以外的方式实施的淫秽行为,如拉、舔、吮吸、亲吻、拥抱、手淫等,用下流动作或淫秽语言调戏女性的行为。
但要注意区分强制猥亵罪与一般猥亵罪的界限。虽然强制猥亵和侮辱妇女罪的构成没有规定严重情节的要求,但强制猥亵和侮辱妇女的行为也不能被视为犯罪。
刑法修正案(9)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迫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集在公共场所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不良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按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主要修改了两点:1。将猥亵罪中的妇女修改为他人,猥亵的对象不限于妇女,男性也可能成为犯罪中的受害者。第二款的情节扩大了犯罪的范围,增加了其他情节恶劣。
在这种情况下,这名男子假装是一名学生,并多次要求女教师在网上辅导。事实上,这是为了满足性欲。此前,一名研究生因高度警惕而未能成功。事实上,这次实施的猥亵行为仍然成立。鉴于该男子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利用家庭封闭空间实施猥亵行为,社会危害较大,应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刑事责任。欲了解更多刑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