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个父亲失去了一个2岁的女儿,不敢报警
81月1日下午4点左右,报警称在马鞍山森林公园门口发现了一个孩子。
警察把它带到吹笛派出所,买了饼干,倒了沸水。孩子们害怕出生,也不怎么说话警察和警察轮流抱着她,找糖果安慰孩子们。
通过耐心沟通小朋友只说自己2岁了,说不清楚父母姓名和家庭住址。此时小孩的父母也一定焦急万分,怎样才能帮助小孩找到家呢?汇报分局指挥室110通报情况后,也未发现有相关失踪儿童信息。
余明波主任分析说,孩子们应该是附近居民或小贩的孩子,所以他们冒着大雨带领警察挨家挨户地询问和调查孩子。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仔细寻找,他们终于在警察局附近蔬菜市场的一家小商店里找到了孩子的父亲。
原来证明,孩子的父母在该地区的贸易市场做生意,因为他们粗心大意,孩子跑了出去。当时,孩子的父亲正在外面找孩子,害怕妻子骂自己粗心,失去了孩子,也不敢报警。
儿童失踪应及时报警
小边说,父亲害怕被妻子责备,不敢报警太困惑,更不用说妻子责备你,只是骂你几句话打你,和你女儿的安全和你的家庭幸福相比,这是什么?
而且可能是受几年前电影里台词的影响,说警察只有在失踪24小时以上才会立案。很多人认为孩子失踪24小时后才能报警。很多看电影的家长不知道孩子失踪后会第一时间报警。不仅是看电影的家长,很多市民也不太清楚孩子失踪后是否需要等24小时才能报案。其实这个说法并不准确。很多观众看完之后都有疑问:孩子失踪后要等24小时才能报案吗?如果是这样,如果真的是犯罪,不是给了罪犯足够的时间吗?
自2009年4月以来,公安部开始了一项特别的绑架行动。目前,法律和警方还没有24小时失踪。根据警方的经验,发现孩子失踪后的最早24小时实际上是找到孩子的黄金时间。父母或亲戚和朋友及时报告案件,警方及时行动,将大大提高在短时间内找到失踪儿童的机会。
为明确立案制度,加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0年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有关立案的规定:收到儿童或14岁以下18岁以下儿童失踪报告的,无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的管辖权,都应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调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简单地说,儿童、女孩失踪或失踪,监护人或家长应立即报告,警方将在收到报告后立即立案调查,无需等待24小时。
因此,如果孩子失踪,家长应立即联系警方,不要等待24小时,以免延误寻找孩子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