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喝厕水的摄影师已经找到了
71月28日,四川省广安市岳池九龙镇一家摄影店在开展员工培训时,邀请培训师肖某对未完成任务的李某等人进行体罚,并用手机录制视频发送至其培训微信群。
目前,肖某因涉嫌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4天。(来源:澎湃新闻)
涉嫌侮辱被拘留
根据《公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只能处理(起诉法院),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