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她,公司里所有的骗子都是骗子
71月28日中午,乳源瑶族自治县警方接到当地一家公司财务公司余女士的报警电话,称该公司被骗子诈骗48万元。韶关反欺诈中心接到报告后,迅速介入,在嫌疑人取款前冻结了所有资金。经调查,余女士的公司集团除了她,没有真正的同事。
7月28日11时30分左右,韶关乳源某公司财务余女士通过群发收到公司老板的私聊,老板要求余女士查询所谓保证金的到达情况。经查询,余女士发现保证金没有到达。老板说他在开会,要求余女士以取消合同为由联系谢总。
余女士自然不敢忽视公司老板解释的任务。通过电话联系谢先生,对方说钱已经转到了老板的私人账户!余女士立即向老板报告,老板甚至说她确实收到了48万元。
老板随后要求余女士立即从公司账户支付,退还48万元给谢先生,会后联系她。由于是公司领导的指示,余女士没有提出异议,所以她做到了。从老板第一次联系自己到汇款只需16分钟。
转账后,余女士突然发现情况不对,因为据她所知,老板此时不应该开会。余女士立即打电话联系老板,证实自己被骗了!余女士立即报警。
乳源县警方接到余女士的报警电话后,韶关反欺诈中心立即介入调查,反欺诈中心警方迅速赶到银行工作台,紧急停止支付,银行员工紧急查询资金流动,冻结……最终,48万元保险被骗资金被成功拦截。
发现自己被骗后,余女士和公司同事都很纳闷,所谓的老板是谁?为什么同事们不知道公司工作组发生了什么?经过仔细检查,余女士和同事们发现,在所谓的工作组中,同事们的名字和头像是真实的,但除了余女士,没有真正的同事在小组中,他们都是骗子!据了解,余女士的电脑不久前被病毒击中,骗子使用木马程序窃取余女士的社交账户,使用她原来的工作组信息,伪造除了她都是骗子李鬼小组,然后抓住公司老板出去的机会,假装老板做财务余女士实施准确欺诈。(资料来源:网易)
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欺诈公私财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特别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的,属于大;个人诈骗公私财产3万元以上的,属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