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占用业务发生冲突
由于道路占用问题,一家水产调味店的店主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被殴打后严重昏迷9小时。
昨天上午8点左右,边女士向《中国商业日报》报道,她和丈夫张在龙县北关路经营一家水产品调味店,7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30多名城市管理人员来到店门口,把菜籽运到执法车上,丈夫在店里,忙着把菜籽搬到店里,城市管理人员踢他,导致他昏迷,邻居送到龙县人民医院,严重昏迷9小时,诊断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目前在重症监护室治疗。
一家店主张女士说,当天上午10点左右,30多名城管来到张的水产品调味店,把他放在店门口的十多袋菜籽搬到执法车上。张说:不要把它放在门口,把它还给我。一边说,一边把菜籽搬到商店里,然后一个城管打倒了张,然后其他城管人员也上来了,在他的肚子里,胸部踢,她看到,迅速跑去找边女士。
另一家店的老板何先生说,当时他在店里睡觉,门外传来嘈杂的战斗声。他看到邻居张躺在地上,几个城管踢他。他站出来阻止他被对方责骂。当时,一名戴着头盔和警棍的城管在张的头上踢了五六脚。他分开后,三个人围着他说:这不关你的事。走得很远。
何先生说,一些旁观者拍照,被城市管理部门阻止了。当城市管理部门计划离开时,另一家商店的老板邓先生说:打人,怎么走,一些城市管理人员想追邓先生,邓先生跑到他的商店逃跑。
昨日15时许,陇县城建监察大队副队长表示,该单位只有3名正式执法人员,其余为协管员。
大队长说,他多次向张的店铺发出纠正通知,但他拒绝移动占用道路的物品,所以协管员强行暂时扣留了放在店门口的菜籽。执法中发生冲突。一名女协管员被张扇了一巴掌,撕下了菜籽袋。协管员殴打张是事实。经调查,殴打者为两名协管员,已停职反思。
为什么当时没有把伤者送到医院?队长说:我没有意识到我打得这么重。记者提议查看执法记录仪,队长以图片摇晃不清为由拒绝。
记者从陇县公安局获悉,警方目前正在调查此事。(来源:腾讯新闻)
早些时候报道:城管醉酒执法打人,回应说打人是临时员工
新华社济南6月5日电(记者陈浩)再次看到临时工事故!近日,延安市城管局回应城管醉酒执法打人,称在网络曝光视频中,打人的是临时员工,尚未正式编制。事故发生时,临时工已成为许多部门应对舆论事件后的标准。
以临时工为挡箭牌的招数,十几年前就被滥用了,但今天还是被一些部门视为法宝。某媒体大楼发生火灾,倒霉的是临时工;骗了一群人颁奖的共和国脊梁,伪造文件的是临时工;某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主任说高校乱收费不是大事,也是临时工……似乎只要与临时工撇清关系,涉案单位就能摆脱一切责任。
长期以来,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不同,在正式工不方便或不愿意出面的情况下冲在前面,对问题负责。临时工也是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代表用人单位履行职责。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作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显然,用人单位不能以临时工为借口,以用人单位管理不严、暴力执法等行为。
用临时工顶罪令人难以置信,引起公众反感。每次发生紧急情况,人们都会开玩笑说,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他们是否会把责任推到临时工身上。不幸的是,有很多结果被猜测了。因此,临时工真的制造了麻烦,许多人会怀疑政府部门是否在丢失中风和保护汽车。这种怀疑正在逐渐扼杀政府的信誉。
事故让临时工承担,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不应该放手。在处理临时工问题时,政府部门应当平等对待,发生事故时,应当追究雇主和负责人的责任。这需要地方政府部门有勇气面对责任,敢于打破保护短缺的坏习惯。我们期待着临时工不再是挡箭牌,所有的政府工作人员都依法履行职责。
因此,行政机关的执法应当统一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即保障执法、监督使用权力、追究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