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仿微博好友私信求助骗局被骗约176万
澎湃新闻报道称,微博朋友发私信,声称手机限制国际漫游,要求帮助支付机票……自贡女大学生郭霞(化名)被骗了6000元,这是一个不聪明的骗局。记者从郭霞提供的对话截图中看到,薇薇私信郭霞表示,手机限制国际漫游,请她帮忙打电话给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王经理,询问预订的两张共计8600元的机票是否留好。电话号码来自广州,对方说预留了,两小时内付款有效,两小时以上自动取消。郭霞说,她通过微博私信将王经理回复的内容发送给薇薇,并应薇薇的要求向王经理索要账号。不久,郭霞又收到了一封私人信件。薇薇说钱转不过去,请她帮忙核实。王经理反馈说:今天我们收到了两个比较大的旅游团。现在国外汇款饱和,目前只能在国内汇款订票。
郭霞决定帮忙付款,凑了6000元,找王经理融资,先交部分定金。随后,郭霞将6000元转入王经理提供的账户,并承诺第二天再转入2600元。晚上8点左右,郭霞收到了真正的朋友薇薇从微信上发来的回复,称她没有支付机票。这时,郭霞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赶紧去派出所报案。在微博上联系郭霞的薇薇再也没有回复,王经理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
这种情况并不是个案。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女孩所在的受骗者互助微信群中,受骗者达到120人,受骗金额约176万人。其中,今年5月和6月已成为犯罪高峰期。
如何处罚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即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1。个人诈骗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那诈骗罪该如何处罚呢?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个人诈骗公私财产2000元以上的,属于大额;
个人欺诈公私财产超过3万元的,属于巨额。个人欺诈公私财产超过20万元的,属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大是确定欺诈犯罪特别严重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情节。欺诈金额超过10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特别严重:
(1)欺诈集团的主要成员或共同欺诈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要罪犯;(2)惯犯或逃跑犯罪危害严重;(3)欺诈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迫切需要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4)欺诈救灾、救援、防洪、特许经营、救济、医疗资金,造成严重后果;(5)挥霍欺诈财产,使欺诈财产无法返还;(6)使用欺诈财产进行非法犯罪活动;(7)因欺诈受到刑事处罚;(8)死亡、精神障碍或其他严重后果;(9)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本案为集团诈骗,多次诈骗财产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主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情节严重的主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关刑事问题,请咨询法邦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