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黄瓜被罚1万元
近日,广州黄埔区一家火锅店因超出许可范围,卖黄瓜等凉菜21天,被行政处罚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9元。
有网友认为小题大做。官方回应称,餐厅在经营凉菜之前,需要满足凉菜的加工条件。依法处罚没有问题。
不服处罚可申请复议
行政对手不接受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应当在复议期限内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拒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停止执行行政处罚。这表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
法律还规定,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法律、法规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