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男女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27周一,记者从事海甸派出所的地区了解到,经过媒体曝光,警方做了大量工作后,路怒男女来到派出所,接受警方的调查和协调处理。被殴打的女司机要求公开道歉和赔偿。头仍然有点头晕,这两天精神状态不好,工作不多。王女士说,除了她的身体状况外,她最担心的是两个孩子,她不想因此给孩子的成长留下阴影。在警方协调现场,她建议对方负责孩子的心理治疗;承担她最近几天的医疗检查和工作损失;并在媒体上向她公开道歉。
王女士说,她在右车道等红灯确实给右转车辆带来了不便,但由于车道也有直接标志,这表明直接驾驶是正确的。即使有错误,我也愿意接受交警的惩罚,但虐待、垃圾和扇耳光给我个人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带来了不可弥补的伤害。王女士说,她将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打人的男人男人心情不好
在派出所,面对记者的询问,路怒的男女总是低头掩面。你考虑过这件事的不良影响吗?有影响,所以来公安局(派出所)。对于其他问题,辱骂王女士并向她丢弃杂物的女子说:我有权不回答你。然后保持沉默很久。
上午11点左右,警方组织双方在派出所会议室进行长期谈判,殴打男子看到记者来访,低头掩面。警方表示,他们目前正在了解双方的情况,不方便接受采访。
1230点左右,王女士走出会议室,告诉记者谈判过程。他们的态度仍然很傲慢,说这是我的错,因为我责骂他捏了捏我的脖子,不承认我打了我。王女士说,她愿意向天堂发誓,当时没有说脏话。至于她是否打架,她说:当时有很多目击者,每个人都可以证明。王女士说,路怒男子说,那天生气主要是因为一个家庭去世了,心情不好,现在没有心情谈判,直到家庭在第七天之后处理。她同意在谈判前处理家庭事务,但她说,她坚持赔偿道歉要求,永远不会让步。
家庭心情不好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不能成为打别人的正当理由,毕竟,别人没有义务为你的坏心情买单,你无权发泄他们的愤怒,根据中国公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拘留5天以上10天,罚款200元以上500元;情节较轻,拘留5天以下或5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