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被护士救出后被拘留,生母索赔百万被驳回
20132000年,赤峰市刚满18岁的女孩丽丽发现自己怀孕了。怀孕35周多后,她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然而,被引产的孩子却被护士梁晓华救了出来,送给了一直想要孩子的表哥家。
生母丽丽知情后,找当地卫生局、计生委和公安局均碰壁,警方不予立案。她投诉给了《焦点访谈》。经央视报道后,8人被追刑责。护士梁晓华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刑2年,丽丽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110万则被法院驳回。(来源:财经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解释,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的,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被告应当赔偿的金额。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减少工作损失的收入,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用;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