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1.5卖21卖21个卵子
据《国家商业日报》报道,2016年10月9日,广州市越秀区的陈先生接到电话,称17岁的妹妹病重,被送往南方医院。到达医院后,陈先生看到妹妹脸色苍白,肚子肿得像个孕妇。医生告诉他,他姐姐的卵巢肿大,导致血管循环不良,然后内出血。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告说,2016年6月,17岁的女孩梁在朋友介绍后认识了诺贝尔起源科技公司(代孕中介公司)的邓和赖。双方同意了卖鸡蛋的价格,总共1.5一万元。随后,中介邓和赖陪同梁进行面试、体检,并在沙太南路一家中医骨科诊所输注排卵药物10多天。10月6日上午,梁按照中介邓的安排麻醉取卵。梁在整个手术过程中都不清楚。梁说,这个卖卵团伙有三四个人,包括男人和女人。在没有相关妇科检查的情况下,该团伙开着面包车把她送到不同的诊所进行排卵促进针。
货车的窗户都拉着窗帘,我看不出它在哪里。梁说,他打了大约10天的促排卵针,每天一个,然后回家。在打完促卵针后,小梅从这个团伙开了一辆货车去一个地方做取卵手术,货车拉下窗帘,我不知道取卵的地方在哪里。根据梁的反馈,她当天取出了21个卵子。取卵后,小梅从该团伙获得了一些白蛋白营养液,说取卵后要补充营养。10月9日下午,梁因严重不适休克,被送往南方医院妇科住院。经司法鉴定,梁双侧卵巢破裂,必须进行手术治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什么是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医生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的对象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公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客观地说,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诊断疾病,通过药物、设备和手术消除疾病、缓解疾病、减轻疼痛、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使用巫术、封建迷信进行医疗实践。大多数行为人不懂医学技能,有些人对医学知识略知一二,主要是烧香、念经、看手掌和各种封建迷信来愚弄病人。(2)使用气功进行医疗实践。气功对某些疾病有一定的疗效,但有些人根本不了解气功,但声称如何了解自己的气功,被列为医疗实践,以欺骗金钱。(3)使用现代仪器进行非法的医疗活动。例如,使用计算机来诊断疾病并开处方。(4)非医疗机构超出了医疗活动的服务范围。例如,一些没有外科整形手术资格的美容医院,一些人已经开展了医疗整形手术活动。(5)有一些人已经开展了一定的医疗活动。但在其擅自开设诊所期间,没有医生执业证书或其开设的诊所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6)使用非法医疗手段来销售产品。如果一些制造商雇佣没有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在公共场所向人们介绍产品,并诊断病情,开处方,并推荐患者使用制造商的产品。
其次,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必须达到严重情节的程度。中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情节属于定罪情节,而不是简单的量刑情节。
本罪的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构成本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的注册执业范围、地点、类别和医疗机构批准的注册科目范围行医。
本罪的主观表现是故意的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邓、赖没有医生执业资格,但擅自带受害者梁排卵针,取卵21,梁严重伤害二级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非法医疗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罚款5000元和3000元。本案已成为广东省第一起成功追究刑事责任的代孕案件。更多相关刑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络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