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拿起手机谎称火灾,骗消防员
71月24日,浙江宁波一名醉酒妇女摔跤,手机掉进路边检查井。为了寻求帮助,她谎称树林着火了,七八个人被困在树林里。消防队派出了三辆消防车,20多名官兵赶到现场,却发现那个女人在撒谎。在消防官兵帮助这名妇女取出掉在路边检查井里的手机后,这名妇女一直在辩护:你告诉我该怎么办,你怎么做,你告诉我该怎么办,我发现警察局没用,那叫我该怎么办,我的手机上有一切。警察只能安慰她,下次不要报告,好吗?
报警会受到什么惩罚?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法》的两项禁止性规定。
恶报假警、骚扰接警人员的行为妨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导致工作、生产、经营、医疗、教学、科研失败,未造成严重损失;
捏造事实恶意报警,造成一定社会混乱或者危害公共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危险、疫情、警察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二)投放虚假爆炸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威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