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骂法官被拘留
拒绝履行有效判决,当老赖出去旅行时,拒绝购买高铁票。徐州一家公司的老板不仅没有反思自己的行为,还拿起电话,责骂法院法官半小时!最近,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决定拘留徐州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孟15天,罚款10万元。
20162004月,徐州裕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农公司)法定代表人孟某因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将公司离职员工任某告上法庭。铜山法院依法审理后,一审判决裕农公司一次性支付任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41319.75元。余农公司拒绝接受上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余农公司未主动履行有效判决义务。2017年2月,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据了解,企业劳动纠纷相同类型的案件有4起,涉及20多万目标。
案件执行期间,孟从未去过法院,都委托公司员工邱协调。申请人的要求尚未达成协议,履行时间一再延迟。鉴于其抵制和逃避执行,铜山法院于2017年7月初将孟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黑名单。7月中旬,孟去车站买高铁票,被拒绝出行,才知道自己被黑了。7月18日下午,气急的孟打电话给承办法官,用极其恶毒的语言骂承办法官半个多小时。承办法官立即录音取证。
鉴于孟的不良行为,铜山法院执行局决定立即采取行动,给予严厉打击,并尽快给予有需要的工人补偿。由于不了解孟的具体地址信息,法官询问,得知孟每天都有按时上练习的习惯,于是决定在19日凌晨采取行动,成功拘留孟。
铜山法院认为,孟的行为不仅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诉讼活动,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万元。(资料来源:网络新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赂的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指示、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匿、转让、出售、损坏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让冻结的财产;
(4)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报复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者、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检查人员、协助执行的人员;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
人民法院可以对有前款规定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个人罚款金额不足10万元。单位罚款金额不足5万元以上100万元。
拘留期限不到15天。
被拘留的,由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看管。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