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年卖瓜大叔扮高富帅
东方头条新闻: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西联乡一名参加高考的女学生在微信上遇到一名高富帅男子后,很快发展成为恋人。在发现自己被骗后,女学生愤怒地分手了。然而,当他觉得自己不能坠入爱河时,那个男人不得不强迫那个女孩。警方接到报警后,成功逮捕了这名男子。结果发现,这名高富帅男子47岁时卖瓜。不仅如此,他还与200多名女性进行了模棱两可的聊天。
原来,1998年出生的女孩李今年刚刚参加了大学入学考试。高考结束后,一名自称是陈的人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李作为朋友。成为朋友后,无所事事的女孩李无所事事地和陈聊天。在聊天中,陈声称自己25岁,有一个固定的职业,陈的微信头像使用了他坐在车里的照片。看到这一点,没有深入参与这个世界的李认为陈很好,符合他心目中高富帅的标准,很快就与他确定了恋爱关系。在确定了这段关系后,他们在6月中旬见面。
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当他第一次见面时,李看到陈没有开车,而是骑电动汽车,看起来很老。面对李的质疑,陈说,他的父母都死了,生活很艰难,所以他看起来很成熟。至于他为什么不开车,他说他有一辆车,只是没有开车回家。
在陈甜言蜜语的攻势下,李逐渐相信了陈,并与他发生了性关系。然而,随着沟通的增加,李发现陈的固定工作是在蔬菜市场上摆摊卖西瓜,而汽车只是陈欺骗李的一种手段。更让李生气的是,陈一直使用假名。
发现这一点后,被骗的李愤怒地提出分手。然而,陈某却纠缠不清,在多次无法联系李某的情况下,陈某找到了李某的家庭地址。7月18日上午,陈某来到李某家,与李某发生激烈争吵。在争吵中,陈某完全不顾李某的反抗欲望强奸了李某。最后,惊恐的李某选择报警。
强奸未遂如何判刑?
强奸未遂是行为人开始强奸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没有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
(五)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未遂犯,可比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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