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躲着摄像头裹着窗帘
近日,福建省晋江市杨某进入一个居民区进行盗窃。探头发现二楼有监控后,他显得非常紧张。于是他回到一楼的居民家,拉下窗帘,像蚕宝宝一样裹着自己上楼。大约20分钟后,他上楼开始行动。然而,警方调到了整个监控过程,再次证实太多的戏总是徒劳的。目前,警方已通过转移床单前的监控录像将其逮捕并拘留。网友们评论道:这个小偷有点蠢··今天最搞笑的视频哈哈哈,希望警察逮捕他后不仅能提高他的道德素质,还能教他一点知识。
盗窃罪量刑数额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产或者多次盗窃、家庭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或者没收财产。那么,大、大、特别大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产价值1000元至3000元、30000元至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大、大、特别大。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考虑社会保障状况,在前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确定区域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