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版《钢铁侠》绑102部iPhone闯海关
参考新闻报道称:6月30日晚上8点多,一名中年妇女在入境客流中引起了深圳罗湖海关官员的注意。海关官员最初判定他涉嫌人身绑架走私,所以他让他通过金属检测门。检测门红灯亮后,海关人员依法进行人身检查。
女人用束身内衣和腰围把手机绑在胸部和腰部,每圈至少有四层。共有102部苹果手机,用透明胶带包裹整齐密集,然后用束身内衣和腰围固定在身上。此外,在束身内衣和手机之间的一点缝隙中,该女子还插针地塞进了15个天梭表。称重后,这些涉嫌走私的物品总共约40斤,就像一个活生生的女版钢铁侠。目前,当事人已被海关立案。
走私普通货物罪是什么?
走私普通货物、货物罪,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货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黄金、银等贵金属、珍贵动物及其产品、珍稀植物及其产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进出国(边境)、逃避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的对象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根据国家是否禁止或限制,可分为三种情况:
首先,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物品主要包括印刷品、手稿、图片、胶卷、音像制品、软件等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或国家秘密的物品;烈性毒药、危险细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妨碍人畜健康的仪器、药品等传播疾病的疫区或其他仪器、药品;允许携带人民币;濒危珍贵植物 (含标本)、种子、繁殖材料;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物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一般动物及其产品等。
二是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即国家进出口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货物、货物,如烟草、葡萄酒、汽车、摩托车、电视、冰箱、电脑、个人电脑、外币及证券、通信机密机、无线电收发报机、贵重中药及其成药等。
第三,国家不禁止或限制服装、精矿、水母、淡水鱼、虾、土特产等陶瓷、塑料、化妆品、玻璃制品、造纸原料等进口商品。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走私枪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武器、弹药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擅自销售保税货物、特定减税货物、捐赠进口货物、物品;间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本罪的主要要素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本单位也可以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而这种犯罪的目的是为了盈利。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私自携带102部IPhone手机入关主观上是为了谋取利益,赚取中间差价,未经海关许可,未缴纳关税iPhone手机属于普通货物和物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罪。有关刑事问题,请咨询法邦专业刑事律师!